入股没签合同不干了钱能退吗(不想合伙干了想要回投资款诉求合理吗)
一、咨询者
刘律师,您好。我最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餐馆,我出资10万,他出资5万,我们没签协议,也没说要合伙干多久,我具体负责餐馆的经营。由于都是朋友,我也没有详细地统计好具体的账目情况。现在,餐馆营业半年多一直没有分红,朋友说不想合伙干了想要回投资款,他的诉求合理吗?
二、刘真平律师解答
首先,从你的表述来看,你们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没有约定合伙期限视为不定期合伙,不定期合伙人可随时退伙,所以他提出不想干了是合理的。
其次,你具体负责餐馆经营,那么你就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也应该建立起健全的合伙账目,记录详细的收支情况。
但你实际没能详细地统计好具体的账目情况,导致餐馆的实际盈亏情况无法查明,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对方提出退出合伙时应该返还其投资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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