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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股票名单一览表,2024年退市股票一览表



2024年以来,有较多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或已被退市。据相关媒体统计,截至2024年12月7日,今年已有55家公司遭到退市。部分已经确定或可能退市的公司有ST鼎龙、贵人、广汇汽车、*ST威创、旭电、深天、海印股份、威创等。

另外,根据2024年12月22日每经投研院研究员的梳理,基于退市新规,在已披露的2023年年报及2024年前三季度报告的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沪深京三大交易所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隐患的公司共有36家(全名单请见文末图一),包括沪深主板27家,科创板1家,创业板8家。其中,因2023年净资产为负已经处于*ST的上市公司,如果2024年度财务报告满足业绩不达标、净资产仍然为负、审计报告不达标这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就会被退市。具体名单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 ST迪马 |

| *ST美吉 |

| 中银绒业 |

| 建车B |

| *ST巴安 |

| ST联络 |

| ST爱康 |

| ST富通 |

需要注意的是,股市情况复杂多变,公司的退市情况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建议关注证券交易所的公告、相关媒体的报道以及专业机构的分析。同时,在进行股票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公司的基本面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对于有退市风险的公司,监管部门通常会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 重点监管与风险揭示:实施重点监管,及时揭示风险,要求公司及时公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退市风险。

2. 现场检查与追责问责:细致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责问责。

3. 强化自律监管:对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依规从严实施自律监管,例如对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

4. 制定风险预案:充分考虑公司存在的各类风险,认真谋划应对措施。

5. 落实组织保障:成立退市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

6. 加强过程管控:结合公司面临退市风险的实际情况,制定退市监管工作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

7. 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相应流程,强化举报管理、上访接待、举报回复、举报分析四项机制。

8. 依法履职:在退市前对公司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为投资者的民事赔偿救济做好准备。

9. 与法院协作:就民事诉讼中的投资者损失计算等事项提供配合,旁听法院审理等。

例如,上交所曾公告称,对退市新亿和ST 济堂、ST 中天等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以及短时间内集中申卖等加剧市场波动、影响市场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依规从严实施自律监管。福建证监局在*ST 众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对该公司采取3次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及时公告,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还制定风险预案,落实组织保障,加强过程管控;并专题研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依法履职,积极与法院开展协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监管措施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退市原因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监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实施相应的措施,以达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同时,投资者也应关注公司的公告和相关信息,了解公司的基本面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监管部门对于已经退市的公司通常还会有后续监管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例如,2022年2月2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适用于从沪深交易所各板块退市的公司,以及从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后直接转入退市板块的公司。该《指导意见》包括基本原则、退市衔接程序、持续监管制度、风险防范机制、监管体制五个部分,具体措施如下:

- 强化退市程序衔接: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优化主办券商承接安排,完善激励机制,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推动退市公司平稳、顺畅退出交易所市场;简化确权登记程序,精简办理材料,加强数据共享,推动线上办理,降低市场主体负担;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在主办券商协助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基础上,退市公司直接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同时明确过渡期间信息披露衔接安排,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 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建立与退市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安排,尊重公司自治,平衡企业规范成本;结合退市公司经营现状和规范水平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升监管适应性,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行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重新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设置与退市公司风险状况相匹配的投资者准入要求,强化投资者教育和投资风险警示,引导投资者理性买卖退市公司股票;稳步推动市场风险出清,引导质地较差的退市公司通过破产清算等市场化方式退出退市板块。

- 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落实派出机构属地监管,突出交易场所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形成退市公司监管合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风险事项,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配合做好纠纷处置和维稳工作。

另外,2023年12月11日,搜特3(原名ST搜特或搜于特)在退市4个多月后收到监管层的“追罚单”,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面临不同额度的处罚。这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退市公司的持续关注和监管。

总之,退市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逃避所有责任,监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退市公司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追责,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完善退市公司的监管工作,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体的监管措施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退市原因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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