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8%,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7.5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9,416,1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本文链接:http://hainhha.cn/gp/2864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行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1442716096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