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股票

*ST锐电(601558)个股公告正文

 *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日期:2015-04-30附件下载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5-046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 年 5 月 4 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华锐风电;股票代码:601558;股票价

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 2014 年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90,465.83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与其他事项段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 5 月、

2014 年 1 月两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证监会尚未出具最终结论,

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ST 锐电”变更为“华锐风电”;

(二)股票代码仍为“601558”;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 年 5 月 4 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2 年度、

2013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

票已于 2014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华锐风电”变更为

“*ST 锐电”。

201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出具了中汇会审[2015]1488 号带强调事项段与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1

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787,556,791.2 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19,880,770.06 元,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732,834.44 元。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关于

退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排查,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

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同意了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2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5 月 4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

更为 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4 年 ,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90,465.83 万元。虽然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盈利,但仍然存在盈利能力不强等风险

因素。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与其他事项段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5]1488 号)。强

调事项段内容如下: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等对公司提出的诉讼尚在审理中,其

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2013 年 5 月 29 日、2014 年 1 月 12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

监会“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31074 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0084 号”《立案

2

调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证监会尚未出

具最终结论,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

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3

本文链接:http://hainhha.cn/gp/10492.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行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1442716096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weixin88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