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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信属于什么银行,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获批开业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裴熔熔)4月14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公告,同意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注册资本金50.25亿元,浙江省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小龙任董事长。这意味着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花落浙江。

业内专家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浙江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落地,代表着农信社改革深化。浙江作为东部大省,其模式也给其他省份农信社改革提供了可参照的案例。不过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具体适应哪种改革模式应“因地制宜”。

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花落浙江

根据浙江银保监局的批复公告,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的中文名称为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25亿元,核准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660号。

核准业务范围为:办理或者代理行社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融通资金;组织行社之间的本外币资金调剂;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复同时核准了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行长以及多位董事、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浙江省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小龙,浙江省农信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金丽丽分别担任该行首任董事长、行长。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农信联社下辖82家县(市、区)行社,其中包括8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拥有员工5万多人。截至2021年底,浙江农信存贷款总额超5.5万亿元,存款达31260亿元、贷款达2425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523.37%。多项指标居全国农信系统前列,甚至优于部分商业银行。

因此,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花落浙江在业内看来属预料之中,从公开信息来看也有迹象可循。

2021年10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朝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绝大部分省份已经上报深化农信改革的方案。再过两天,这一轮的农信社改革方案中,浙江省的改革方案将正式落地。

今年1月24日,浙江省印发《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其中明确提出,作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根据改革方案,将推动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为一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浙江自26年就开始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即以统分结合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深化改革为主线,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发展为动力,以农业社会化服务转型提升为重点,以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和协同服务为目标的农村综合改革),原本就具有改革的基础。而且当地民营经济发达,信贷环境良好,市场主体活跃,走农商联合银行的模式符合当地实际。”华略智库金融研究院院长赵永超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农信社改革并非易事,应“因地制宜”

从与农业银行脱钩,到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设立,再到鼓励农合行、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农信社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

实践证明,经过改革,农信社历史包袱大大减轻,经营实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但是随着内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农信社体制机制上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步显现。例如,省联社定位不清、功能不足,难以适应管理与服务农信机构的现实需要;农信社改制农商行之后,公司治理等仍然“形似而神不似”,部分机构规模小、实力弱;少数农信社资产质量下行压力较大,化解不良、防控风险面临严峻挑战。此外,面对金融科技快速变化,农信机构观念、技术、人才等存在短板,部分农信社难以适应。

王朝弟也在2021年10月21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况、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金融服务的方式已经较此前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农信社原有的体制框架与现有的发展方式相比,需要改革。希望通过改革能够切实让省联社成为一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规范的现代化金融企业。

在此背景下,新一轮农信社改革深入推进,并逐渐形成四种探讨最多的改革路径:一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行,二是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三是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四是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曾撰文表示,目前四个直辖市均采用统一法人的农商行模式。这种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的省区,这种模式仍然具有复制意义。而金融服务公司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理论上具有一些优势,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可在西部个别省区进行试点。对多数省区而言,建议采用省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省联社改制成为省农商联合银行,同时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省农商联合银行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入股,承接原省联社职能并承担部分经营功能,可牵头成立科技服务子公司,申请金融业务资质和牌照(如理财子公司牌照)。

“从各地的讨论情况来看,联合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方案更受关注。我认为如果本省农信社的业务发展较为健康成熟,可能采用联合银行的方式更合适,利于发挥每家银行的发展优势,改革成本也更低。同时,央行在2020年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对于省农信社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也提供了政策依据。不过这一模式无论从管理能力还是资金上,对于省联社的要求都更高。”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在赵永超看来,农信社改革并非易事。浙江作为东部大省,其模式给其他省份的农信社改革提供了可参照的案例。不过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具体适应哪种改革模式应“因地制宜”。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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