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也是借款吗,刷单垫付35万元“伪装”成借款,这笔钱能否要得回?
面对“网购兼职刷单,日入过百、月入过万”的小广告你是否会动心?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刷单引发的纠纷案件。法官表示,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此举面临风险,应坚决拒绝刷单行为。
帮人刷单垫钱要不回,无奈诉至法院
崔某在电商平台注册了几家网店对外经营,为提高网店“信誉”,他建立了微信群,在群中招揽网店刷手刷假单,通过虚假成交量提高其在平台的排名。崔某承诺给刷手相应比例的佣金。
面对“高额回报”,吴某动了心。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间,吴某以本人及亲属的多个账号为崔某开设的数家网店刷假单共计324笔,刷单的款项均是吴某先行垫付。此后,崔某仅支付了2018年的部分本金,其他的本金及佣金、延迟金均以各种理由敷衍拖延,甚至将吴某踢出了刷单群。
吴某为此找到崔某,对方确认向其借款35.7万元且该款项已通过账号支付,并向吴某出具了借条。
吴某依据该借条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崔某及其妻子共同偿还上述借款、利息、违约金以及诉讼支出的其他费用等。
判决返还垫付款,法官提醒拒绝刷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虽然向吴某出具了借条,但实为双方虚构网络交易订单,进而为崔某经营的网店刷销售量引发的合同纠纷,且该合同系双方以假意网络购物掩盖刷销量、赚报酬的真意。该行为不但误导了平台用户,也扰乱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应认定为无效行为。
因案涉网店系崔某夫妻共同出资经营,法院最终判决崔某夫妻共同返还吴某刷单的垫付款35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对于该案法官表示,网络刷单是违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法规、电商平台规则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以“刷单返利”赚取佣金的行为还可能存在诈骗行为。因此切勿轻信陌生人,应坚决拒绝刷单,谨防上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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