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疫苗是否流入”不应急着表态
作者:刘义杰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下线线索193条,以及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3月20日央视)
根据山东方面公布的数据,线索已经涉及全国24个省市。根据这些线索,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如今,为了为各地侦办案件方便,也为了案件更加公开透明,山东食药监局将线索全部上网,这一行为值得点赞。
但令人遗憾的是,面对颇具有权威性的“线索在证据”,一些地方却快速回应,没有发现非法疫苗流入。这难免就让公众更加恐慌了,明明线索有所指,明明线索刚刚公布,这些回应的省市是如何做到快速明确的查清当地没有非法疫苗流入呢?笔者对这些省市的回应发现,多数都是要求各地进行了全面自查,但问题是,不按照线索去“按图索骥”,只是单纯的要求地方自查,能查出什么问题?
严格说来,在进行回应前,首先应该做到对公布线索的嫌疑人进行抓捕和审问。众所周知,这次非法疫苗涉及到上游的疫苗医药公司和业务人员,下游涉及到疾控部门和接种人员。这就需要对这些人员进行查办和审讯。毕竟这个案件已经持续五六年之久,多数疫苗恐怕已经完成了注射循环,单是自查目前的疫苗是否安全,难免有些“鸡同鸭讲”。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澎湃新闻记者抽取庞某卫仓库查扣的5盒疫苗电子监管码查询发现到了疫苗的具体流向所在。联想到,2013年12月的乙肝疫苗致初生婴儿死亡事件。有关部门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上的数据进行排查,用3个小时就迅速锁定198批次44030686支疫苗在全国27省份的流向分布和库存。在此次侦办中,通过上下游涉案者的交代的批次,结合电子监管码的数据,恐怕也让问题疫苗的流向更加明确。
2016年03月20日,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药监要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逐级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总局的通知也清楚的表明,按照线索进行查处才是解决问题的思路。
此次问题疫苗事件,涉及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其中多种疫苗都事关注射者的生命安全,由此来说,相关部门应该意识到,每一条线索,每一个疫苗批号都事关多人的生命安全。公开透明查出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才能够安定民心,消除公众的恐慌。正如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的建议,此案所涉及疫苗批发企业及疾控、接种部门等,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向公众公开;同时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接种这些疫苗的受害者,为受害者补种疫苗并赔偿。公开透明、严肃处理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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