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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申请条件(2024年东莞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东莞市教育局日前发布2024年东莞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东莞继续实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一、东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哪些?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24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莞市(非东莞市户籍的学生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东莞市。

3.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的监护人户籍不在东莞市,可在东莞市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即毕业后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年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即LPR5Y-0.6%)执行。2023年12月LPR5Y为4.20%,即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为3.60%。

(四)还款说明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办理贷款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下旬至9月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办理部门为东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7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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