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养贷犯法吗,女大学生“以贷养贷” 未料涉嫌“帮信罪”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0日电 (吴道敏 张怡涵 余骊)“我本来只是想借点钱花花,没想到会弄成这样子……”近日,刚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叶某在洪湖市公安局大沙派出所讯问室里叹息道。
12月9日,根据洪湖市公安局一体化专班推送的核查指令,大沙派出所民警吕乘民、陈志申迅速核实叶某身份,并通知其到大沙派出所接受调查。
叶某(女,22岁,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人)到案后一脸震惊,并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民警向其告知,她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在今年3月28日、29日期间共涉及电信诈骗案件9起,涉案银行卡流水38万余元,其中涉案资金18万余元,已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标准。
叶某这才回忆起自己曾经为了贷款而借出2张银行卡的事……其大学毕业后就在武汉打临工,由于日常开销较大,入不敷出。但叶某认为自己已经步入社会,应该自食其力,所以不愿向父母开口,遂通过网贷借了1元贷款。
因受疫情影响叶某无力偿还贷款,万般焦急中,恰巧朋友“欧阳”向其介绍了一家“低利息”的债务公司,叶某便企图通过“以贷养贷”的方式来偿还前期的贷款费用,但债务公司要求叶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用作“验证”。
谁曾想到叶某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债务公司工作人员后,不仅该银行卡涉及网络诈骗,而且其缴纳2元手续费后并未收到贷款,后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其调查时,叶某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已。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叶某不愿家人知晓此事,经办案民警耐心劝导,宣讲法律政策,叶某才敞开心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家人。民警主动与其谈心,告诫她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要及时与父母沟通,不能“病急”乱投医,触碰法律底线。
目前,叶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化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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