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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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指出,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决定自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全省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将按照每月6260元的标准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具体而言,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即60%),上限为18780元(即3%)。此规定适用 于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以及航空港区的相关单位。
那么,职工如何选择自己的缴费基数?记者了解到,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限高保底,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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