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出现意外,保险公司给司机赔付吗?
朋友新手司机,第一次开车上路因为撞上了路障,把自己整成了伤残十级。前前后后在医院花了不少钱,事后在检查保险时发现自己花费的十几万治疗费居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全部获赔。对于意外的赔付,朋友喜出望外。
那么为什么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只能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很小的一部分,有的人却能全部赔付呢?其实这跟购买的保险种类有很大的关系,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经常推荐同时购买驾乘人员意外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有的人为经济只会择一购买,有的人为安全两者都会购买。
那么什么是驾乘人员意外险,什么又是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呢?
其实驾乘人员意外险属于人身意外险的一种,该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往往保险金额较高,同时保费也相对较贵。在投保时选择跟人或跟车,跟人就是被保险人无论驾驶、乘坐哪一辆机动车,都可进行保障;跟车就是无论是谁驾驶或乘坐被保车,都可以获得保障。另外,它还可以和其他险种重复计赔。
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是财产险大类中的一种。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负民事赔偿责任,并被提出赔偿要求时,承担赔偿责任的财产保险形式。车上人员责任险可在投保时只能选择投保哪几个座位,例如投保驾驶人或者乘客的座位。它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即别的保险赔付弥补不了损失的时候,它再顶上。
另外,从两个保险的名字可以看出,驾乘人员意外险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辆的自然人作为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遭受意外伤害而承担保险责任,并且明确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最后,最值得关注的是保险的理赔标准。
驾乘人员意外险适用的是意外险规则,除满足意外事故这个基本条件外,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仅承担被保险人伤残或者身故的赔偿责任,并且伤残赔偿是根据保额乘以伤残系数计算保险金给付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达到伤残标准,即未因事故导致残疾,那么他们不符合驾乘人员意外险的赔付条件,且伤残的认定标准是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
关于住院的医疗费以及住院津贴和误工津贴,则需要根据是否附加相应的附加险进行保险金的给付,给付标准也同样是根据合同约定。
车上人员责任险一般是按照责任比例进行理赔。适用的是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结合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扣除对方车辆交强险后进行赔付,一般是我方无责不赔、次要责任的赔30%、同等责任的赔50%、主要责任的赔70%、全责的赔1%。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等,侵权责任的赔偿项目更多。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适用侵权的赔偿项目比较多,但保险限额一般比较低。而意外保险的赔偿项目相对较少,但是保险限额一般比较高。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与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一起获得双重赔付,这个就是多了一份补偿与保障。
如果想完善自己的保障范围,可以二者都购买,毕竟多买些保险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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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需要清醒,人间也需要温度。我是吴权,一个带点浪漫主义的武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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