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拨备覆盖率最低120% 拨贷比最低1.5%
根据流传出的《通知》文件,调整内容包括,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至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至2.5%。
3月6日,据相关媒体报道,银监会于2月28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下称《通知》),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并称目前地方银监局已经收到上述通知。
就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某地方银监局核实情况,对方答复称:“内部通知,不便透露。”
今日下午,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两会期间对此话题作出了回应,“银监会近期调整拨备覆盖率是由于过去几年银行经营状况较好,所以银行提了很多贷款损失的拨备,目前拨备水平达到全行业180%多,远超国际水平。因此,能够适当地降低拨备要求。这也更有利于加快处置现在的不良贷款,同时也使银行有更多的资金实力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从概念上讲,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贷款拨备率又称拨贷比,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据悉,拨备覆盖率是商业银行的重要监管指标,用以反映银行对信用风险的抵御能力。
据了解,2011年7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中,明确自2012年起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前者以2.5%为基本标准,后者以150%为基本标准,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此次《通知》下发后,银监会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的监管“红线”将整体下调。
落实到具体实施上,《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其中,“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一行一策”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照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通知》指出,在执行“一行一策”时,还应考虑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性三方面因素,符合标准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对此,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除了出于处置不良贷款的需要,此次下调拨备率或许也与2017年开始的银行“表外回表”、资本金压力急剧上升有关。表外资产回表的最大困难在于,进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后,相当多的资产需要银行补充资本金。下调拨备覆盖率有助于缓解银行资本占用,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助于银行表外资产顺利回表,将降低“表外回表”的摩擦成本,有助于金融市场平稳过渡。
联讯证券分析师李奇霖也表示,银监会此次大幅下调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监管“红线”,有利于提升银行的业绩表现。具体而言,贷款损失拨备在银行的报表中属于成本项目,如果银行能够达到降低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的要求,则可将原本属于成本项目的贷款损失准备从成本项转为利润科目,有利于提升银行的业绩表现。
截至3月6日收盘,建行、农行、工行、招行小幅下跌,其余22只A股上市银行股集体飘红。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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