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分录,处置固定资产的财税处理
一、在日常工作中,有不少财务/审计/税务领域新人在面对固定资产处置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时犯难,下面来简单说说。
二、假如固定资产原值1万,已提会计折旧60万,收到处置款50万(假如税金5万),处置时该资产尚在折旧期间,财税处理如下:
1、财务方面:
确认损益金额=50-5-(1-60)=5万,而非50万或45万,会计分录如下:
①结转处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
累计折旧 60
贷:固定资产 1
②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 5
③确认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
贷:资产处置损益 5
2、税务方面:
①如果该资产在购进时已享受过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则在处置时:
由于购入时原值1万已经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截止处置日会计口径折旧金额为60万,则需要将差额40万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②如果未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则无需进行纳税调整,按照会计处理进行申报纳税即可。
③因为该例计算结果为处置收益,如果处置后为损失的,需要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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