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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借金融是什么(“套路贷” 究竟“套”了谁)

 米借金融是什么(“套路贷” 究竟“套”了谁?)(图1)米借金融是什么(“套路贷” 究竟“套”了谁?)(图2)

借钱时笑里藏刀,催债时心狠手毒,“套路贷”层层套路让人眼花缭乱。

近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推进会。据了解,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9月3日,公安机关共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18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5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790起,查扣涉案资产161.76亿元。这也让“套路贷”再次回归公众视线。

以出借钱款为幌子,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房产等财物为目的的欺诈手法,被称为“套路贷”。它让很多人倾家荡产。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善根告诉本刊记者,“套路贷”是在国家高压打击违法犯罪形势下,犯罪团伙以借贷和民间纠纷为名,掩盖其违法犯罪目的、降低犯罪风险的一种新型违法犯罪形式。而网络技术的兴起,则为“套路贷”这种看似松散,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犯罪组织形成提供了条件。

世上最长的“路”是“套”路

“低利息、无需抵押、快速放款”的广告,在移动互联网上随处可见;受害者不假思索便迈出了“借款”那一步。从此,自己的人生便被一连串“套路”“套”住。

2018年3月,大学生丽丽(化名)不小心弄坏了同学的手机,必须掏钱赔给人家。以往需要钱的时候,她都是向父母开口,但这次,丽丽打算自己搞定。

原来,给她信心的是网贷平台。丽丽下载了一个叫做“米贷金融”的APP,此平台宣称无需抵押,“秒放款”,正合丽丽心意。但丽丽要付出的代价是,将手机通讯录向网贷平台开放。而当丽丽填完个人信息并提交的那一刻,她还预料不到这将给她和家人带来一场“噩梦”。

随后,很快有业务人员与她联系,在签了一份手机租赁合同和其他一大堆看不懂的合同后,丽丽成功贷到了3000元,但到手只有2100元,其余900元是利息,已经事先扣除—这就是此种放款方式必有的“砍头息”。而丽丽需在一周内归还3000元本金,逾期要缴纳逾期费,每天300元,也就是本金的10%。

最终,丽丽还是逾期了。一发不可收拾的悲剧由此开场。接下来的一年里,丽丽通讯录上的常用联系人全被“爆”了。她的家人、舍友、老师,包括一个远房表哥都因为受不了骚扰,多次更换电话号码。但是,催收公司的阴云始终笼罩在他们头顶,即使他们新换了号码,催收电话马上就会打来,继续骚扰。

“‘套路贷’通常会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杰对记者表示,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网贷平台一般会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一年时间里,丽丽的父母为她偿还了59万元的利息及罚金,但居然还欠着米贷金融20万余元。感觉丽丽榨不出什么“油水”了,这个犯罪团伙便将其划归为“无效客户”,但这并不意味着米贷金融放过了她。丽丽的信息被转卖给另一家类似平台,催命一般的电话继续撕扯着丽丽的世界。等到警方介入时,丽丽父母已经为她的一时冲动付出了70余万元。

“从被‘套路’直到报案,丽丽几乎遭遇了所有的软暴力催收手段。”侦办此案的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十大队警官张怡说,“套路贷”不是在受害人身上骗一笔就收手,而是不计后果地榨干受害人,“你兜里有1万元,骗子骗完拉倒,是普通诈骗;你兜里有1万元,骗子想骗走100万元甚至几百万元,这就是‘套路贷’。”

“连环套” 让人越陷越深

“套路贷”比“套路”多了一个“贷”字,这让很多人感觉,似乎是一个金融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谈“贷”色变,尤其是网络贷款。不过在许多“套路贷”案件中,受害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陷入了“套路”。

2018年的一天,一通诉苦电话打破了复员军人魏某某原本平静的生活。电话是昔日战友打来的,诉说了自己在一家网贷平台借款被“套”的经历,战友临挂电话时反复叮嘱魏某某千万不要在宣称“无抵押、低利息、秒放款”的网贷平台借钱。魏某某觉得没有借钱还不上的道理,最后就说了3个字“看我的”。

为了证明给战友看,魏某某当天晚上就下载了一款网贷APP,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第二天,网贷平台根据他提供的个人信息给予2000元的额度并放款,借款期限7天。

还款日转瞬即到,魏某某还真没准备好钱。催债人一口一个“大哥”叫着,向他推荐另一个网贷平台,说是可以“借钱还钱”。

魏某某丝毫未察觉自己落入了“套路贷”最要命的一个陷阱—“转单平账”。催债人介绍的新网贷平台与其所在的“套路贷”公司多为同一团伙开办,或有合作关系。魏某某在新平台借了5000元,借款期限也是一周。

又到还款日,魏某某把5000元准备好,但催债人却消失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问不到还款账户还不上钱,魏某某急得团团转。等到电话接通,他已经再次逾期。催债人告诉魏某某,自己的电话畅通,是魏某某的电话出了问题,因此要对逾期负全责。

就这样,魏某某在转单平账的“连环套”中越陷越深。

因扛不住夹带种种骚扰、恐吓的巨大还款压力,魏某某向家人坦白了自己的冲动,家人为其偿还了“借”下的21万元。只是,好面子的魏某某向家人瞒报了一笔8000元的“债务”。就是这8000元,再次让魏某某一家陷入“套路”。不到一年时间,魏某某及家人累计向各平台“借款”32.6万元,还款69.1万元。

这也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记者调查后发现,“套路贷”不断变换着身上的“马甲”,它们可能披着“校园贷”的外衣让涉世不深的学生掉入陷阱,也能以“现金贷”的名义让一些个人或者企业陷入破产清算的绝境。“套路贷”骗局预谋严密、隐蔽性强、犯罪行为过程复杂、形式多样。不法分子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获得超高的利息收入,他们觊觎的还有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巨额财产。

“从本质上讲,‘套路贷’是借‘贷款活动’这一伪装外壳,通过制造逾期陷阱,单方肆意认定违约,通过‘转单平账’方式垒高借款金额、‘滚雪球’式地抬高债务、恶意讨债、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告诉记者,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被害人的防范意识缺乏、往往存在侥幸贪利心理相关,也与犯罪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有关,更与社会融资困境、私贷监管不力等有密切关系。

要贷款,为何不找银行?

“借不到钱啊,如果我能从银行借到钱,干吗去找网贷公司借钱?”阿华无奈地说。

为了早日实现财富自由,阿华将自己工作几年的积蓄全部用于投资P2P、数字货币等项目,没想到亏得一干二净。为了回本,他选择借贷投资,银行借贷手续繁杂、审批时间长,急于回本的他选择了民间借贷,却不幸陷入了“套路贷”之中。

“套路贷”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金融诈骗。记者发现,与阿华一样,很多“套路贷”的受害者,都是因为无法从银行贷款转而选择民间借贷,却不幸掉入了“套路贷”的陷阱。

记者调查发现,普通群众想从正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往往需要诸多手续和证明。如中国银行提供的个人网络循环贷款,需要借款人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意愿和能力。

即使是一些“无担保、无抵押”的贷款方式,对于借款人也会有最基本的要求。如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融e借”,要求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商业银行的这些规定不难理解,谁都希望把钱借给靠谱的人。可是那些想要获取借款,却又不符合条件的人呢?他们的资金需求如何满足?

民间借贷满足了这一群体的需求。

“民间借贷申请门槛低。”林杰对记者表示,许多网贷公司甚至表示可以零门槛申请贷款,不少“套路贷”就是以零门槛的方式吸引急需借钱的人。

与银行相比,民间借贷有着诸多优势:审批宽松、手续少、放款快、放款方式灵活多样……有些民间借贷公司,为了鼓励用户贷款,还推出了诸多的优惠措施。

暨南大学研究生小王告诉记者,她就曾使用过一款名为“分期乐”的贷款产品。“朋友推荐给我的,他告诉我只要下载并注册,他和我都可以拿到50元话费。”

小王用电话号码注册后,平台立刻赠给她一张“免息券”,凭此券借款,可以一个月内不用付利息。凭这张免息券,小王借了2000元,这笔资金很快就到了她的账户中。而且只要小王能拉来新客户,还可以获得现金红包、视频网站年费会员等奖励。

民间借贷公司对于借贷者的资格审查与银行相比更为宽松,只需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就能借款。记者在调查中甚至见到专门提供“贷款黑名单”的广告。“黑名单”用户,即因为信用问题而被银行列入信用“黑名单”,无法从银行获取贷款。这些进入银行“黑名单”的人就是社会俗称的“老赖”。而“套路贷”,恰恰盯上了这些“老赖”。于是,贷款“黑名单”也应运而生。

“套路贷”与高利贷之差别

人们常说,千万不要碰高利贷,一不小心就会倾家荡产。然而,“套路贷”则是一种比高利贷更为可怕、危害更大的骗局。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告诉记者,“套路贷”起源于高利贷。二者形式上很像,但内容却有着本质区别。

“高利贷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双方你情我愿。”徐昕说,“‘套路贷’则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套路,并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本质上是犯罪行为。”

“‘套路贷’与高利贷的侵害客体、法律后果等也不同。”林杰对记者表示,“套路贷”侵害客体多,不仅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还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贷则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林杰认为,“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则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36%)是受法律保护的。

据介绍,“套路贷”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

破解“套路贷”的“套路”

如今,各种消费贷款已成为人们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名词,带动了年轻一代为主体的社会人群形成更开放的金钱观,超前消费需求日益上升。在正规贷款机构门槛过“高”的情况下,这一群体就为不法网络贷款机构的生存提供了土壤。

长期以来我国关于民间借贷与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定,零散分布在各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中,性质界定不够明确,缺乏必要的配套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对迅速准确判定贷款方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有一定障碍。

不可忽视的是,警方新近破获的“套路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绕过贷款平台,利用社交媒介取得沟通,实现交易,规避交易备案等相关义务,这使得有效法律监管更难落实。

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司法部门不断出台通知,金融监管部门也对小贷行业实施了空前的监管措施,遏制了民间借贷走歪路的势头。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着力避免违法犯罪分子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套用司法保护的情况,特别要注意甄别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关于“套路贷”的预防,徐昕认为,一方面要对高利贷等民间借贷行为加强监管,防止其演化为“套路贷”;另一方面,要加强“套路贷”特征、危害性的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法律知识,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如已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一味地忍气吞声。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以避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常鹏说。

在林杰看来,在多措并举打击“套路贷”之际,也要正视民众的正常借贷需求,支持正规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经营个人小额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民众从正规途径借贷,将需求转化为市场业务,以市场竞争促进服务提质,从而降低非法金融的侵害风险。

编辑:王 蕾

排版:孙 丽

审核:殷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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