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资料审核要点(保险理赔资料收集与审核)
保险理赔资料收集与审核
——以民事诉讼证据为视角
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兑现保险合同承诺的过程。
理赔赔付能够大大增强社会成员应对灾难事故的能力,消除突发事件对社会心理的不利影响,从而成为保险经济和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
在理赔过程中,如何确定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双方关注的重点,支撑保险公司作出理赔结论的重点是理赔调查,通过对调查获得的理赔资料作出责任认定。
如何通过理赔调查来防范保险欺诈,最大程度地避免保险欺诈,保护广大善良投保人的利益,这不仅是对保险人,也是对所有从事保险服务工作者的新的要求。
证据是当今“诉讼之王”,诉讼的任何一方只要在包括证据方法和证据运用在内的证据活动占有优势便能在诉讼中把握主动权,甚至赢得诉讼。
一切让证据说话!
证据是诉讼的基石、是诉讼的核心、是诉讼的灵魂。证据在诉讼中对案件的审理结果起关键作用。谁忽视了证据,谁将有可能承担责任。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周庆元:撰写本《商业保险律师诉讼实务》,虽是自己实务之总结,但真正目的希望本书能给保险(法律)人办案启迪,也期待成为彼此的辅助参考文书之一,书中的某些观点和看法或存在争议,如何取舍,这就是法律人的魅力。!
期待大家能进一步分享更多的工作收获。
一、理赔调查
(一)保险理赔
(二)理赔调查目的
1.定性
2.定责
(三)理赔资料性质与类型
1.概念
2.性质(功能)
(1)认定事故事实
(2)判定保险责任
(3)确定事故损失
(4)规范理赔流程
3.类型(形式)
4.提供时限
二、理赔资料证明力
(一)证据能力
1.证据的真实性
2.证据的合法性
3.证据的关联性
(二)证据证明力
1.概念
2.证据证明力大小
3.质证方向
三、理赔审查认证与证明标准
(一)心证
1.优势证据规则
2.法官自由心证
3.理赔人员自由心证
4.理赔人员拒赔心理
(二)理赔证明标准
1.概念
2.保险理赔证明标准
四、理赔证明责任
(一)保险金请求权利人举证责任
1.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提供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3.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和资料的后果
(二)保险人举证责任
1.证实免责条款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已履行
2.证实责任免除条款约定条件已具备
3.保险人核赔结果通知义务
(三)保险人调查权
1.调查权的来源(授权调查)
2.保险人举证法律困境(以自杀举证为例)
五、总结
扫描二维码,
下单购买《商业保险律师诉辩实务》
本书由作者(周庆元律师)签名后
通过本微店发售
本文链接:http://hainhha.cn/bx/5516.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行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1442716096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