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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有利息吗,存款业务分类,银行业务知识



存款业务概述

定义

存款是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的资金或货币。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存款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之一,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也就没有银行。

科目

属于负债类科目,存款时,发生额在贷方,余额增加;

取款时,发生额在借方,余额减少。

主要会计科目:“吸收存款”,“库存现金”,“应付利息”,“利息支出”,“应交税费”。

存款业务分类

存款可按多种方式分类:

按存款者的不同,可划分为单位存款、个人存款、同业存款。

按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按货币币种分为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

个人存款类别

单位存款类别

存款类别定义

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是指单位将手中多余或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获取利息,需用款时可随时支取。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其中专用存款账户又可分为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又可分为一般临时存款账户和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允许发生现金支取业务,只可办理转账和现金存入业务。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开立流程

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统称为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统称为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两类账户的开立流程是不同的。

► 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流程

► 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流程

► 单位活期存款销户流程

单位定期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是存款单位在存入时约定存期,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存款业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存期分3个月、6个月、1年、二年、三年、五年和八年八个档次。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单位定期存款办理支取时,只能以转账方式转入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

单位协定存款

■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在银行已开立基本存款户或一般存款户的客户与银行签订的协定存款合同,对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约定基本额度,对超过基本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

协定存款的基本额度由开户单位与银行商定,以万元为单位,但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存款额度,一般要求活期账户存款额度为50万以上。

协定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告。

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

委托存款

委托存款是指银行接受当地财政部门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用于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的款项。委托人多是为贷而存的,委托存款应由银行控制支取。

委托存款的计息方法:

► 不计息

► 差额计息法,即只对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的差额计息。

保证金存款

保证金存款指本行收到的单位用于办理承兑、担保、信用证、信用卡及其他业务的保证存款。保证金存款应由银行控制支取。

保证金存款分为活期和定期。

集中核算账户

集中核算账户也就是集团账户,是为了满足企事业单位特殊的核算要求,在一个主账号下分设多个不同户名的子账户,主账户余额应等于各子账户余额之和,子账户的每笔资金交易应同步反映在主账户中。

同一主户下,子户号唯一。

主户不发生交易,交易必须指定子户号,集团账户的账号:主户号—子户号。

按子户结息,但可以为子户指定不同与自身的入息子户。

主户统一购买支票,对外结算时,各子户统一使用主户的支票及印鉴。

可以按子户分别打印对账单。

应用实例

一汽廉政保证金

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是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针对部分特殊性质的资金如邮政储蓄资金、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等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存款品种。

■ 起存金额、最低留存金额3万元。

■ 最短存期为3年。

■ 利率为基础利率+固定利差:基础利率为现行一年期利率,如利率调整要分段

计息;固定利差为上调1.65%。

■ 按季结息;

■ 逾期利息按超额准备金利率计息。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通知存款的特点

■ 一次存入,不限支取次数;

■ 设有最低开户金额、每次最低支取金额、最低留存金额。

个人:5万 ;单位:50万

■ 不论实际存期长短,只按提前通知的天数划分为两种产品。

一天通知、七天通知。

■ 每次支取时对支取金额计付利息,通知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利率,若未提前通知或者未按约定的日期或金额支取的,均按活期利率计息。通知未取的通知期内不计息。

增利账户

增利账户是指以借记卡为业务载体,遵循通知存款规则,兼具有自动预约转存、自由存取功能的个人短期理财产品。

增利账户的优点:

■ 灵活存取:增利账户允许续存,续存最低金额为1元,续存的金额必须是1元的整数倍。

■ 方便客户、客户收益最大化:不需客户发起通知,系统自动按通知期进行结息并计入本金(即利滚利)。

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是应政府部门要求开立,用于个人匿名存款。

■ 一般一个地区只开立一个账户,为了方便柜员操作,可以根据地区名称查找到相应的廉政账户。

■ 廉政账户无凭证、无密码、不收费。

■ 可以通存不可以通兑,支持各渠道支付结算交易;

■ 不能提现,只可转账转出。

零存整取

零存整取是为客户提供的一种按月固定金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

特点:

■ 每月存入一次,不能预存,如中途有漏存,必须在次月补齐,如果未补存或者漏存次数超过一次就视同违约。

■ 到期前不能部分支取。

教育储蓄是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存款,存款最高余额不能超过2万。如果客户能在支取时提供教育证明,可以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若不能提供证明的,按普通零整利率计息。

定活两便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指客户事先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一次性支付全部本金和税后利息的一种储蓄存款。

特点:

■ 不约定存期,按实际存入日到支取日天数计算利率。

■ 随时可以支取,但只能一次性全部支取,不能部分支取。

■ 实际存期超过整存整取最低期限且在一年以内,分别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利率打6折计息,超过一年的均按一年整存整取利率打6折,低于整存整取最低存期的按活期利率计息。

比较适合3个月内没有大笔资金支出,同时也不准备较长期限投资的客户。

逐笔结息

逐笔结息:按每笔存款到期的时间进行结息。定期存款计息时,通常采用逐笔结

息的方法。 计算公式:利息=本金*时期*利率

积数结息

积数结息: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活期存款计息,通常采用积数结息的方法。

余额表计息

余额表计息:每日将分户账上余额抄到计息余额表,根据余额表计算每月、每季、半年累计积数。(当日没发生业务的账户,即当日余额未变化,照上日余额填列。)

计算利息时,根据计息积数再乘以日利率算出利息,即: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

分户账页计息

分户账页计息:每次收付业务发生后,及时在账页上计算出计息积数,并按月、按季、按半年进行累计。每次变动存款余额后,计算一次积数,计算时以本次变动前的存款余额乘以该余额的实存天数即可得出该期间的计息积数。

计算公式: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

支取方式

支取方式是指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在办理取款业务时,凭以确定客户合法支取的

一种验证方式。包括:无要求、密码、印鉴、签字等。

冲正

冲正:指银行对当日符合冲正条件的错误交易进行调整的一种错账调整方式。

存款证明

存款证明是中国银行为存款人出具在银行规定期限内,存有一定个人存款的书面

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

对私对公通用业务规则

个人业务通用业务规则

账号

■ 银行现有个人存款账户账号账号包含地域、机构、产品、货币、客户、

校验等信息,编码规则如下:

● RBS系统:行号网点7+币别2+储种2+类别2+客户顺序号6+校

验1+支号2

● 其中:

● 类别:账户类别,包括 现汇,现钞,外币甲、乙、丙种 (对公业务:

甲种外币存款;对私业务:乙种、丙种外币存款),普通,结算。

● 客户顺序号:RBS暂未使用客户号客户号的概念,客户顺序号只是客

户开户的顺序号。

● 支号:活期为00 ,当网点,币别,储种,类别,都相同时,用来区

分的号码

● SBS系统:机构号4+部门号2+货币3+存款种类2+保留位1+序号

6+校验1

账户基本信息变更

■ 账户是与客户合约(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针对某种特定产品或服务而签

立的契约关系)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系统中记录并管理涉及账户信息变动的

具体细节。

■ 国内银行业务

● 账户基本信息修改可通过柜台和电子渠道进行。

● 柜员输入账号后系统能展现账户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

包括:客户号、客户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账号、账户类别、

币别等。

● 可以修改账户的邮件指示、通知指示、通知处理指示、被通知客

户号码、对账单语言、对账单周期、频率、对账单份数、临时通

信地址信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生效日期、失效日期)、临时

对账单语言信息(语言、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生效日期、失

效日期)、付息方式、利息转账账号、结息周期、利率等栏位信息。

● 如在账户中指定利息以转账方式支取,则在实际转账时再检查转

入账户的状态,如果转入账户由于冻结等原因不能入账,转账不

执行。

● 维护账户信息时,系统作如下准确性验证

账号的合规性;被通知客户的客户号在系统中存在,并状态正常;利息转入账户可以是存款、贷款、银行内部账户;账单语言与系统默认语言不同时,判断客户国籍与系统的国家类别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不能修改;日期符合系统参数定义,并且失效日期大于等于生效日期;临时对账单语言与对账单语言不能相同;临时通信地址与临时对账单语言的有效期不能交叉;柜员拥有修改账户基本信息的交易权限。

● 账户信息的修改需要授权

支取方式变更

■ 国内银行系统支持无要求、凭密码、凭印鉴等支取方式;

■ 无要求支取方式与凭密码支取方式之间可以任意互换,包括:无要求改

为凭密码、凭密码改为无要求;

■ 密码的变更包括:客户修改密码、重置密码等;密码挂失后密码重置时

间系统未控制,需要人工控制;

■ 客户修改密码可在任意通存通兑网点或电子渠道进行,密码挂失及重

置仅限于开户网点

■ 开户时银行和客户的约定,账户支取可以选择如下任意一种:

无要求支取:客户提供存单即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凭密码支取:客户提供存单、输入密码方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凭印鉴支取:客户提供存单、预留的印鉴方可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凭签字支取:客户提供存单、预留的签字方可部支取、提前支取或结清产品类别变更

目前国内银行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变更账户产品类别,银行根据自行业务而

定。

开户行变更

■ 可以指定某类产品只能在指定分支机构或机构范围开户。

■ 开立账户时系统检查开户范围限定,并提供相应错误信息。

■ 只限制开户,不影响其他交易执行范围。

目前系统不支持。即使支持,开户行变更只能通过开户行柜台办理。

账户所有人变更

目前系统不支持。账户所有人变更只能通过柜台办理。账户所有人变更时

账户交易权限保持不变。通过前台工作流程联动凭证换发交易。

存折

■ 所有有折交易必须通过刷磁条方式输入账号和折号,如磁条损坏,则须

先进行重新建立磁条操作。

■ 提供存折磁条补写的功能,验证存折号和账户的连接关系。

■ 存折磁条内保留的信息内容为:存折号,账号,和校验位(存折号加账

号产生校验位),校验方法在前端实现。

■ 需要提供有折户无折交易未登项的查询功能。

■ 提供独立的交易,进行未登折交易补登。

■ 系统记录无折交易,客户持存折在柜台交易时,系统自动补登存折未登

项。

■ 检查存折行数,是否满页换折。

■ 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存折的处理。

■ 提供交易支持定期一本通账户续折功能(含教育储蓄)。在定期一本通账

户、教育储蓄账户执行交易时,系统首先检查存折打印笔数(含无折交易)

如超过60笔或其整数倍,提示柜员首先执行本续折交易,然后再执行当前

交易。

存折/存单的增加与删除

■ 账户可以选择使用存折或存单,存折和存单不在同一账户同时使用。

■ 存折的增加是指无存折账户(包括存单账户、借记卡单卡户等)变为有

存折账户,首先执行产品转换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收回原存单的画面

(存单户),由柜员完成存单收回,然后带出执行存折发出交易提示画面。

■ 存折的删除是指有存折账户改为无存折账户(存单账户、借记卡单卡户

等),首先执行产品转换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带出能收回凭证的画面,由

柜员完成凭证回收。

■ 支持来自柜台和电子渠道的存折、存单的新增、删除交易请求。如通

过电子渠道申请存折、存单的新增、删除,领取方式可为寄送或客户临柜自

取。

■ 存单、存折的增加与删除交易需要授权。

■ 交易之前需要回显客户信息

存折/存单的补换发

■ 目前国内银行可以接受客户临柜补换发交易工具,可在下列情况下换发

交易工具。

满页换发(定期一本通除外)破损换发特殊换发,(用于关户交易冲正后重新补发交易工具)挂失换发

■ 在一个交易下可完成收回旧交易工具、发出新的交易工具这二个动作(不

含挂失换发)

■ 补换发存折、存单交易需打印新存折、存单及凭条。

■ 补换存单、存折需要主管授权判断。

挂失

■ 挂失规则

储户的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声明挂失止付。储蓄机构在确定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手续。如储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而用电报、电函、信函挂失,则必须在挂失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客户办理个人存款临时挂失后5天之内,或正式挂失未办理解除业务之前,可以到柜台办理撤销挂失。

■ 挂失业务处理

挂失种类分为正式及口头挂失(临时挂失);口头挂失可透过柜台或电子渠道来进行挂失,正式挂失只能在柜台执行;正式挂失需输入凭证密码,口头挂失不需要。可挂失的交易工具类别为:存折、存单、借记卡及支票。正式挂失只限在柜台挂失,不可经由电子渠道挂失。口头挂失及正式挂失都可撤销挂失,撤销挂失不退还挂失手续费。口头挂失在挂失后五天自动解除;撤销挂失只可在柜台撤销,不可经由电子渠道撤销。解挂方式分为柜台解挂及自动解挂,目前国内银行只有部分支持自动解挂。解挂的处理方式包括挂失清户及挂失换发,但要在正式挂失七日后。正式挂失和口头挂失的结果是被挂失凭证不能使用,但是账户状态仍正常。可以对正式挂失、口头挂失进行挂失撤销交易,凭证状态恢复正常。正式挂失7天后才能进行挂失清户。由于凭证挂失后不一定进行账户冻结,所以挂失清户使用系统提供的普通清户交易。在执行清户处理时,要求系统检查账户是否有已经被挂失的、未超过7天的凭证,并提供联机错误信息。正式挂失7天后才能进行挂失换发。利息处理

■ 利率换算方法

月利率=年利率/12 (月利率千分号下保留小数点后6位)

日利率=年利率/360或年利率/365(日利率万分号下保留小数点后6位)

其中,记账货币为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等

的业务按360天换算,英镑、港币按365天换算。

■ 计息方法

积数计息法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逐笔计息法

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

计息期为整年(月)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

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期限的推算对年对月对日

各种定期存款的期限按存入日计算,在到期月份有对应日期的,以到期月对应日为到期日;在到期月份没有对应日期的,以月底为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息,算至取款前一天止支取日不计利息。

■ 利息业务处理

部分人民币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不计息。外币存款利息计算时,单位货币以下辅币不计息。利息算至分位,分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时,各段利息计至厘位,合计利息计至分位。利率采用六位小数。采用积数计息法、逐笔计息法、余额计息法。积数计息法:用于活期存款、零存整取等存款品种以及定期类存款提前支取、逾期支取时使用活期利率计息的情形。逐笔计息法:用于定期类存款品种。余额计息法:即每日不累计积数, 每次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记录金额并存储在一个“余额历史文件”中。只记录账户余额。结息日再累计每日账户余额计算出利息。主要用于对公活期产品,在冲正时可以调息准确。计算公式 : 累计账户余额 * 利率匡算利息(计算应计利息)月底或平日计算账户从起息日到当日(含)的利息,应计利息用来产生统计报表和月底产生计提的会计分录。不计复息除活期储蓄季度结息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它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除享受自动转期续存的储蓄外)。倒起息本外币对公活期

不同的对公活期产品,有可能会出现每日账户的余额由于不同的金额方向(如透支)、不同的金额范围(如铺底、协定)会分别适用不同的利率。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积数计息法可能造成冲/补账交易时对利息的调整不准确。因此,系统目前按照“动户余额”方式将账户的余额存储在一个余额历史文件中,即系统会记录每次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的金额。当发生冲/补账交易时,对利息的调整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本计息期内:对需调整利息的时间段内的账户余额历史记录进行修改,于计息日按调整后的正确余额历史进行算息;

B.跨计息期:在冲补日当天,只调整本期内的余额历史、同时记录跨期的冲补账传票信息;本期计息日时,根据记录的冲补账传票信息对期前的余额历史进行调整,计算出期前的正确利息,与期前原利息进行轧差,算出期前调整利息。

C.由于银行入错账导致客户误用资金后冲账时产生透支,目前系统的做法是收取客户的透支息。

本外币对私活期

对私活期产品目前按照“动户积数”方式计息,即当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系统会计算出当前的累计计息积数,在计息日时按照计息日当日的累计计息积数算息。目前,系统通过倒起息的交易调整利息,处理方式如下:

A.贷方金额的倒起息:补加该笔贷方金额在倒起息期间的累计计息积数,于计息日按调整后的正确累计计息积数进行算息;

B.借方金额的倒起息:扣减该笔借方金额在倒起息期间的累计计息积数,于计息日按调整后的正确累计计息积数进行算息。如扣减后导致当前交易日的累计计息积数小于0,则退出该交易。

C.系统只支持本计息期内的倒起息。

本外币对公对私定期利息的计算分为利息的支付和利息的计提利息的支付:活期存款的利率,按结息日当日利率调整并执行。利息转入账户为个人活期类账户并且与当前账户不属于同一客户时,必须为个人结算账户。定期存款的利率,到期部分按开户约定利率执行,提前支取、逾期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调整并执行。利息的计提:按照当日利率(活期)计算或开户存款约定利率(定期)计提(匡算)。利息税

■ 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税利息额=本金×应纳税天数×规定利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利息额×税率

税后利息=应付利息-应纳税额

利息税由银行在为客户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 征税范围

凡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包括外币现

钞储蓄存款和外币现汇储蓄存款) 在1999年11月1日后所获得的利息,

均应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征收税率

我国及非税收协定缔约国居民按原账户币别的20%税率征收个人利息所

得税;

来自税收协定缔约国的居民除科威特按5%、巴西按15%、牙买加按7.5%

的税率征收外,其余均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附表一。

■ 征收利息税的储蓄存款品种

利息税只针对对私存款征收,对公存款不收取利息税。对私存款中除教

育储蓄存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

项基金存款的利息,均需代征利息所得税。

活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活期一本通储蓄存款、本外

币个人支票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

款、定期一本通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储蓄存款、人民币存本取息

储蓄存款)、人民币通知储蓄存款、外币七天通知储蓄存款、本外币定活

两便储蓄存款等其它储蓄业务品种。

教育储蓄存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

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所得税。

绿色存款产品,计税金额免30%后再计税,税后利息捐给环保组织。

■ 利息税的货币折算

外币储蓄存款以原币种代扣利息税,月末折算成人民币上缴税务部门。

美元、港币、日元使用月末当天外管局公布的中间价,其他货币使用月

末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钞买价,欧元使用月末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买

价。

长期不动户

■ 基本定义

个人长期不动户指在指定的期间内未发生客户主动交易的存款账户(不

包括结息、代扣利息税等非客户主动发生的业务)

■ 长期不动户的鉴定标准

普通活期存款:本外币普通活期存款账户二年未发生客户主动发起的业务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设定系统自动到期转存,且到期后两年未动的活期一本通账户:活期一本通主账户下所有币别存款二年未发生存取款业务人民币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定期存款,教育储蓄、凭证式国债:到期后两年未动的定活两便,通知存款:两年未动的

■ 长期不动户的分类

根据账户未发生交易的时间不同,再分为一般不动户和超期不动户。

一定期限内(可由参数控制,如2年)的长期不动户为一般不动户

超过该期限的长期不动户为超期不动户(无人认领户)

■ 长期不动户业务处理

每月将符合条件的存款账户状态更改为长期不动户。在已列为长期不动户的基础上,分为一般不动户和超期不动户

一定期限内(可由参数控制,如7年)的长期不动户为一般不动户;

超过该期限的长期不动户为超期不动户,也称无人认领户。

账户转为长期不动户状态后,自动转到一般不动户或超期不动户总账科目核算。账户转为长期不动户状态后,资金仍然存放在客户账户中。系统提供一般不动户和超期不动户报表,由专人跟进处理。对处于不动户状态的账户进行交易时,系统自动将该账户状态修改为正常。柜员办理不动户的存取款必须经主管授权。账户转为一般不动户只修改账户状态,系统继续为账户计息。冻结、圈存

冻结:为保障客户和银行资金安全,银行对客户存款账户进行的冻结处

理,存款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后,系统控制相应的取款或转出交易。冻结原因

包括司法冻结、存款证明冻结、抵押贷款冻结等。

■ 冻结方式包括:账户冻结、金额冻结和圈存 。

账户冻结:冻结账户全部资金,冻结后的账户的资金可以限制为不进不出、

只进不出、只出不进三种。

金额冻结:冻结账户指定金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不能取款或转出。账户

剩余资金可以进行金融交易。

解冻:银行对符合解冻条件的存款账户或资金进行冻结解除处理。

圈存:金额冻结的一个特例,指有固定金额、固定用途、固定清算处理规

则的一种冻结方式。圈存设置时,指定圈存请求的来源和原因,圈存解除时

需申明与核对请求的来源和原因。主要用于支票保付、外行ATM取现时,暂

时圈存部分账户资金以备清算。

■ 冻结、圈存业务处理

系统支持录入冻结的起止日期,到期后自动解冻。如柜员未录入冻结到期日,则视冻结为无限期,日后须经人工解冻。冻结请求可以为柜员交易、来自渠道或接口的冻结请求、源于主机系统的自动冻结三种。对于柜员发起的冻结交易,由柜员根据需要发起冻结交易,并注明冻结原因等信息。对于来自渠道或接口的冻结请求,由渠道前端(如网银)或接口对方系统发起冻结交易,并提供冻结原因等必要信息。对于源于主机系统的自动冻结,由主机系统根据业务逻辑自行发起冻结请求,并根据业务逻辑标明冻结原因等信息。源于主机系统的自动冻结包括:

a.临时账户过期

b.对公客户营业执照到期

c.发出存款证明

强行扣划

强行扣划

是指根据司法裁定,由国家指定的有权扣划机关向银行发出的从客户账户中强

行转出指定的部分或全部金额的指令。银行在柜台收到强行扣划的要求时,应

检查执行扣划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及司法文件,柜员受理审核无误后,经有权签

字人签字并授权后,将冻结该账户或存款(按账户、金额冻结)解冻,同时以

非现金方式划出。

强制支取

指未经提供支取密码、存单的情况下对账户的全部或部分支取或提前支取。强

制支取与强行扣划为同一交易。

■ 冻结、圈存业务处理

不验证密码、不验证交易工具、不进行凭证处理、不占用部提次数。在扣划时如账户或存款金额未被冻结,直接进行扣划转出处理;如果账户或存款金额已被冻结,则系统提示柜员账户已冻结,要求柜员输入法律文书号,系统进行匹配校验,如司法扣划与同一法院冻结该笔存款时输入的司法冻结相符,系统可进行扣划。对于同一笔存款,A法院冻结后,B法院无权进行扣划。如果扣划文号不匹配则需要银行和相关机构进行协商解决。有冻结时,扣划和解冻同一交易完成,同时,系统打印“银行解冻通知书”和“银行协助执行扣划通知书”。无冻结账户可以直接扣划。有超额多重冻结时,后设置的冻结只能扣划账户被实际冻结金额,扣划时,需要先解除原冻结,再执行扣划交易。柜员人工验证扣划申请人是否为有权扣划单位或机关,系统需要记录执行扣划的单位或机关的信息,包括执行扣划申请单位信息(执行扣划申请单位名称、扣划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及解冻通知书)、扣划执行人信息(执行人工作证、公务证、联系电话等)。强行扣划不受其它冻结、期限等限制,除以下情况外:

1) 信用证或承兑汇票项下的保证金

2) 抵、质押的存单

3) 其它文号的司法冻结

活期存款账户的扣划:

如申请扣划金额大于账户余额,系统提示错误信息,并拒绝执行该笔扣

划交易。

被扣划冻结存款如果属于赃款,按人行规定:赃款不计利息,实现方法

为:冻结期间系统照常计息,在扣划时由柜员识别是否赃款,如为赃款,

则柜员人工计算冻结期间产生利息。冻结期间产生利息可以分为已结息

和未结息部分,柜员通过反向交易从账户余额中扣除已结息金额,通过

利息冲调交易从当前利息中扣除未结息部分。

定期存款账户的扣划:

输入个人定存账号及扣划金额,对公定存指定账号和业务引用号(定存

子账号)及扣划金额。

定存账户的扣划只针对本金进行。

对定存部分金额的扣划,类似于部分提前支取,剩余部分按原存期、原

利率重新开立定期存款证实书;若扣划后,余额低于定期存款起存金额,

则系统提示柜员将余额及利息一并转入客户的活期账户中。

支持对对公定期存款的已被多次冻结存单的扣划交易,操作手续与单笔

冻结存单扣划手续相同,只解冻扣划被部分冻结金额。

对定期存款的部分强行扣划与定存限制一次部分提前支取无关。

约定转账服务

约定转账服务又称“账户余额监控”,是指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履行转账业务的一种服务方式,包括:

若客户指定的转出账户超出事先定义的保留余额,则超出部分自动转账至某一指定转入账户,使其保持事先定义的余额;若客户指定的转入账户的余额低于事先定义的保留余额,则从一个指定转出账户转账一定金额补足至该账户,使其保持事先定义的余额。系统应可以指定各账户转移的优先级。

临界余额是指客户与银行约定用于自动触发约定转账交易的余额。

约定转账转入账户最低余额是指作为客户与银行的约定交易条件之一,

若客户指定的转入账户的余额低于临界余额,则自动触发约定转账交易,从

一个指定转出账户转账一定金额补足至该指定账户,使其保持事先定义的最

低余额。

约定转账转出账户最高余额是指作为客户与银行的约定交易条件之一,

若客户指定的转出账户的余额高于临界余额,则自动触发约定转账交易,将

超出部分转账至一个指定转入账户,使其保持事先定义的最高余额。

远期支付

远期支付是指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银行在未来的某个日期履行转账支

付业务的一种服务方式

■ 远期支付是预约转账的一个特例

对账单及客户联络

■ 可定制和提供如下类别的对账单:单独账户层面对账单、客户层面的全

部账户的对账单、客户指定的账户组的对账单。可定制活期一本通,定期一

本通主账号下全部账户,或客户指定的几个分账号

■ 可以定制多种账单周期,包括旬、月、季、年等提供对账单。账户未发

生交易也可以产生账单(即提供无交易对账单),仅显示上期余额以及本期

余额。对于活期/定期一本通账户,各分账户未发生交易也应产生账单。

■ 提供联机对账单功能,按照指定时间段联机生成对账单,联机打印。

■ 对账单中的交易行应包含如下信息:时间、货币、存取标识、交易金

额、账户余额、交易性质(现金、转账、汇出汇入款或扣划)、网点。

■ 账单的相应信息可以以中文或英文显示。

■ 系统能够支持来自渠道的账单请求,生成相应账单信息报文,并传递给

渠道前端,例如柜台前端系统、电子邮件服务器、 手机短信平台等。

■ 账单种类、语言、频率、通知方式、发送地址等信息可以在开户时指定,

也可以客户通过电子渠道对已开立账户进行指定和修改。

■ 系统自动检索N天(天数可参数定制)后所有将要到期的定期存款(包

括定期一本通中分账户),并在账单中列印交易,或生成提供给渠道前端的

报文。

■ 零存整取和教育储蓄漏存检索与通知,系统自动检索上月漏存的账户,

或生成提供给渠道前端的报文。

■ 在客户关户、冻结、到期、约定服务、挂失或者超限额(包括单笔超限、

累积超限)时,系统可以自动识别事件,并向渠道前端提供通知客户所需要

的数据。

■ 打印账单方面需求

账单内容可以按客户的要求和申请重复打印。可以选择打印某一时间段的对账单。对于一定时间(参数化)以前的对账单打印支持相应的收费提示

■ 对于一本通账户

系统支持打印活期一本通主账号,各分账户账号及凭证号。系统支持打印定期一本通主账号,各分账户账号、账户类别、册号、存款序号、凭证号。系统应分币别、按时间列印、非金融类交易单独列印。查询

■ 普通账户和活期一本通账户提供账户当前余额查询、账户历史余额查询、

账户基本信息查询、账户扩展信息查询、正常账户明细查询、全部账户明细

查询、账户当日交易查询、账户历史交易查询、账户挂失资料查询、账户冻

结资料查询、存折未登记录查询、存单结清查询、利率查询、税率查询、汇

率查询。

■ 定期一本通账户提供账户未结清存款查询、账户全部存款查询、账户基

本信息查询、账户扩展信息查询、正常账户明细查询、全部账户明细查询、

账户当日存款交易查询、账户历史交易查询、账户挂失解挂查询、账户冻结

解冻资料查询、存折未登折记录查询、单笔存款结清查询、定期一本通存折

资料查询

【账号、账号+册号、账号+册号+单号三种层面】

冲正

■ 错帐交易只能在交易当天或隔日进行冲正。

■ 错帐冲正只能单笔进行,不支持批量的冲正处理。

■ 所有冲正均在一个交易进行。

■ 错帐交易的冲正仅限在原交易行进行。对于无折交易进行冲正后,系统

在存折上打印原始交易和冲正交易。有折交易可以使用无折交易进行冲正,

列未登折项。

■ 错帐交易的冲正均需授权。

有些交易(如查询、修改类交易(修改密码、客户资料)、外汇买卖、补

写磁条、一本通建立、通存通兑(分区域)、冲正交易)不能被冲正。

■ 系统准确性判断:

账户状态正常、原始交易是否存在、原始交易是否为可冲正交易、冲正交易日期≥原始交易日期。账号、金额是否与原始交易相符、冲正机构是否符合规定、冲正柜员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授权柜员级别是否相符。存款证明

■ 存款证明业务对象:凡需要银行在规定期限内冻结存款,出具个人资金

证明,用于自费留学、国外移民、探亲、境外旅游等情况者,均可到银行开

具存款证明。

■ 可开具存款证明的品种:

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整存整取、通知存款、定活两便、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教育储蓄、定期一本通等。凭证式国债视同定期储蓄存款办理。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包括:普通活期、活期一本通。

■ 存款证明为一联正本,分为客户填写和银行打印两部分,

■ 客户可以开具多份不同截止日期的存款证明,系统以该客户所开存款证

明的最后截止日期作为账户解冻日。

■ 凡已做冻结的款项均不得再开具存款证明。

■ 存款证明可收回和撤销,当客户向银行交回与要求冻结账户有关的全部

存款证明后,可将该账户解冻。

■ 通存通兑存款开立存款证明可以凭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一级分行

所辖联网的营业网点申办。非通存通兑存款凭证只能在原开户行申办存款证

明。存款证明的回收、提前解冻需在原存款证明冻结行办理。

■ 存款证明一般格式

联名账户

■ 联名账户的存折、存单上需要打印所有共有人的名字。

■ 可允许中国人、外国人混同开立(外币账户限同一性质人开立,限直系

亲属开立等等,由柜员人工检查)。利息税以就高的原则,统一按20%征收,

如同为外国人联名账户,可以按缔约国税收规定处理。

■ 支取方式包括凭密码支取、凭印章和签字支取等二种;个人联名账户的

预留银行印章为约定可办理联名账户相关业务所有人的签字或印章。

个人人民币联名账户,按照存款人与银行约定的账户签名条款可为部份签名联名账户和全体签名联名账户;依据此两种分类,可开立下列三种联名账户:

单一签名联名账户:是指联名账户所有人约定任意一个联名账户所有人签名即可办理联名账户相关业务。支持通存通兑。

部分签名联名账户:是指联名账户所有人约定任意一部分联名账户所有人签名即可办理联名账户相关业务,此类产品不支持密码,不支持通存通兑。

全体签名联名账户:是指联名账户所有人约定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签名方可办理联名账户相关业务,此类产品不支持密码,不支持通存通兑。

在联名账户所有人同意下,联名账户才能撤销;

系统支持联名账户账单定制、更改,账户任一所有人都可设定是否将联名账户明细纳入其对账单中。

按姓名查询客户账户时,查联名账户中任意一位客户,可以得到相关账户信息。

代办人

■ 某些对私业务可由代办人持本人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证件办理。部分对

私业务允许在账户所有人本人不能亲自前往银行办理的情况下,可委托他人

代为办理,但被委托人需要出示账户所有人及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由代办人在柜台代为办理的交易时,需代办人持本人及账户持有人的身

份证件办理。

■ 系统不记录任何代办人资料,由银行柜员在传票上记录代办人相关信息

留存。

■ 可以由代办人在柜台代为办理的交易包括:

开户。存款(现金/转账)。取款(现金/转账)。关户,含定期类存款(包括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本取息)提前结清本金利息并关闭账户。开立和收回存款证明(包括本外币存款、凭证式国债开立和收回存款证明)所有对私产品的交易工具的挂失。凭证跨行交易

■ 支持开户网点交易、同城网点交易、省内异地网点交易、暂未开通跨省

网点交易,借记卡为交易工具的活期一本通已经支持全国通存通兑交易。

收费账户密码管理

■ 活期储蓄存款密码在账户层控制,多功能借记卡在支持交易工具层控制

(即借记卡密码,可以支付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活期一本通、定期一

本通、自助贷款账户、代理基金、代理国债等账户等),活期存折账户

密码,办理存款交易时设立密码(两次校验相符);

■ 支持密码修改允许在柜台刷磁方式与其他渠道方式修改(ATM、电话、

网上银行),非柜台变更密码必须校验原账户的密码,支持柜台重制密码功

能。

回显客户信息

■ 绝大部分交易中要求输入账号后系统自动在前端画面中显示账户的客户

号,姓名,ID,电话,地址等信息,由柜员核实客户身份,然后继续执行相

关交易。

公司业务通用业务规则

账号

■ 现有对公账户采用有含义的账号编码规则:

SBS390综合应用系统,会计账号由18位数字组成。其编制规则:机构号(四位)+客户号(七位)+核算码(四位)+货币号(三位);NACS新一代会计系统,会计账号由18位数字组成。其编制规则:

系统标识(一位)+机构号(三位)+客户号(七位)+核算码(四位)

+货币号(三位)。

冻结、质押、扣划

■ 对公定期存款冻结、解冻:

系统应支持对子账户的账户冻结及子账户的金额冻结。冻结、解除冻结打印冻结通知单和解冻通知单。支持对主账户及对子账户的部份金额冻结。对主账户的金额冻结总额需不超过所有子账户可用余额的总计。支持在对公定期主账户设置动态的金额冻结限额,即不指定子账户冻结金额。对账户冻结的定存账户进行提前支取或清户时,以及对金额冻结部分支取时,系统提供错误信息。在对主账户的部份金额冻结中,支持多次冻结的功能。单位定期存款支持自动解冻功能,系统可提供自动解冻报表。系统支持冻结期限的录入,并支持到期后自动解冻;如无限期,则为无限期,则必须经人工解冻。在冻结期内,经授权,可对该定期存款予以解冻。全额及部分冻结的输入要素和传票输出要素中,增加冻结法律文书编号栏位。

■ 对公定期存款定存单质押:

将原存款证实书交回,打印出“中国银行单位定期存款(质押贷款专用)存单”和质押确认书,全额质押该笔定期存款。该笔定期存款在质押期间不得办理支取业务。质押打印质押存单;质押解除打印确认书,柜员应在证实书上注明解除日期。如已进行司法冻结,不可再进行质押冻结。如要从已经用于质押的账户中扣款,应先进行质押解除。对于对公定存账户的质押只对子账户进行,不对主账号进行设定。

■ 对公定期存款定存单遗失冻结:

单位定期存款不办理补发开户证实书。遗失后,凭单位公函办理登记手续,在系统中进行凭证遗失冻结操作,打印遗失登记报表。凭证遗失冻结的定期存款不得提前支取或清户。到期支取时,凭单位公函,经授权,进行到期转账支取。

■ 对公定期存款子账户遗失冻结:

对公定期存款子账户遗失冻结后可进行司法冻结,司法冻结后也可进行遗

失冻结,但需全部解除后才可到期支取。质押后不可进行司法冻结,司法

冻结后也不可进行质押。

对账单

■ 批量对账单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账号(定期)、子账号、户名、记账日期、

流水号、币种、交易金额(根据借贷记方向,借记金额以“-金额”表示,贷

记金额以“+金额”,冲账金额以“*-/+金额”)、借贷标记、起息日期、账面余

额、上期余额、本期余额、交易类型、备注、交易柜员号、机构号、页号、对

账单打印周期、打印日期等。说明:其中借贷标记为该笔交易的方向,以“借

记”、“贷记”、“冲账”(冲账标志为“*”的业务)表示;账面余额为每笔交易

发生后的账面余额。

■ 可以联机打印对账单,数据项与批量对账单相同。

■ 对账单批量打印份数参数化指定。目前银行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与客户约

定打印周期,一份与机构账户管理部门约定打印周期作为银行留底,装订后由

专人保管。

■ 提供年末对账单,列出所有账户的全年交易,在年末批量生成并打印。

长期不动户

■ 开户银行对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应通知存款单位自发出《不动户销户通知》之日起30天内,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同自愿销户。

■ 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本息余额转入“应付暂收款项”科目核算;若此后客户来办理有关销户手续时,银行核对经授权后,从“应付暂收款项”支出,并转入该客户指定的账号;自转入“应付暂收款项”科目之日起,超过5年(含5年)若仍未支取的“长期不动户”款项可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实际支付时再从营业外支出列支。

企业存款证明

■ 企业存款证明是银行为企业存款(各类企业存款账户)客户出具的其在银行某

一时点(签发日前一工作日或客户指定的过去某一日的账面余额,定期存单未来某

一日)原币各类账户账面余额的书面证明,此证明并不具备质押、担保作用。

■ 企业存款证明交易只能在分理处以上机构进行。

■ 柜员输入多个(最多4个)账号,一次为多个账户开立存款证明。

■ 系统产生、打印企业存款证明并建立电子登记簿。提供客户证件号码、存款证明号码、账号查询,返回登记簿的主要内容。

■ 可开立企业存款证明的品种包括:人民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外币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

■ 已作质押或冻结的款项需在企业存款证明上明确注明。

支付工具

使用支票、汇款申请书、汇票申请书及其他支付结算凭证对账户进行扣款操作。

支取方式

可以设置支取方式,包括凭印鉴支取、凭票据密码支取、凭印鉴+票据密码支取、其他支取方式。

存款交易及流程

存款交易总体流程

挂失流程存款证明流程冻结流程不动户流程

存款业务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的核算

设置帐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银行吸收企事业单位的活期存款及信用卡存款。

性质:负债类

明细账:按存款单位及种类设置

处理流程:存入、支取

存入流程

支取流程

计息方法:采用积数计息法

● 计息时间的规定

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21日入账。

算头不算尾,即存入日计息,支取日不计息,结算日支取,“算头又算尾”。

元以下不计利息,计算的利息保留至分位。

● 理论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 实际计息法:积数计息法

利息=累计日积数×日利率

=∑每日存款余额×日利率

=∑每日存款余额×月利率÷30

● 计息方式

分户账页计息(存款余额变动不频繁的单位适用)

余额表计息(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单位)

案例说明:

库存现金存入“先收款,后记账”

例如:某公司存入超出库存限额库存现金40,元。

借:库存现金 4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40,

例如:每季度末月的21日,办理利息转账

借:应付利息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注:应填制两联转账贷方传票和一联转账借方传票及两联利息清单,

办理转账)

月末应计提的利息费用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单位定期存款的核算

设置帐户: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银行吸收企事业单位的定期存款。

性质:负债类

明细账:按存款单位及种类设置

定期存入款项的核算:

● 企业需要办理定期存款时,应签发转账支票,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账务处理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贷: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 如果使用库存现金存入定期存款,经收妥后,办理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定期支取款项的核算:

规定:(1)定期存款到期前不能支取:

(2)定期存款到期不能支取库存现金:

(3)再续存时,重新开转账支票办理。

企业持到期存单来行支取款项时,经审查存单有关内容无误后,计算利息,办理账务处理

借:吸收存款—定期存款

应付利息

(利息支出)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计息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

● 存期内入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调低,一律按原定利率计息

● 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 计算存期时:每月按30天计算,算头不算尾

● 支取时间可分为:提前支取(部分提前、全部提前)、到期支取、逾期支

● 到期支取:按存入日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 提前支取:

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支取部分(不低于

1元)按原存期、原利率计息;

全部提前: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逾期支取:正常存期内利息按原利率计息,逾期利息按支取日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设置帐户: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银行吸收居民个人活期储蓄的款项。

性质:负债类

明细账:按不同储户分别设置

案例说明:

个人储蓄存入

例如:某客户存入现金2元。经清点现金和审查存款凭条无误后。

借:库存现金 2

贷: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2

个人储蓄支取

例如:某客户提交存折及有关取款凭条,支取现金8元。经审查无误后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 8

贷:库存现金 8

个人储蓄销户: 储户支取全部款项不再存款时,结本还息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

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_代扣个人利息税

或其他应付款_代扣个人利息税

个人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设置帐户:吸收存款——“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银行吸收居民个人定期储蓄的款项。

性质:负债类

明细账:按不同储户分别设置

案例说明:

个人储蓄存入

例如:某客户存入定期三年的现金2元。经清点现金和审查存款凭条无误后。

借:库存现金 2

贷:吸收存款—定期储蓄存款2

个人储蓄支取

到期支取时,计算利息,连同本金付给储户

借:吸收存款—定期储蓄存款

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_代扣个人利息税

或其他应付款_代扣个人利息税

存本取息

借:利息支出

贷: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_代扣个人利息税

或其他应付款_代扣个人利息税

整存零取

借:吸收存款—定期储蓄存款(零取数)

贷:库存现金

存款利息的核算

设置帐户:“利息支出”账户

核算内容:核算银行存款业务中发生的利息支出。

性质:损益类

明细账:按支出项目设置

案例说明:

积数结息

结息日:

借:利息支出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逐笔结息

计息日: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结息日:

借:应付利息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分户账页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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