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的银行卡为什么要收回销毁?
建行储蓄卡到期了,需要换卡,到营业厅咨询后才知道,如果选择保留原卡号换卡,一个月以后才能拿到卡,而且必须是本人到营业大厅来取,因为是要由上级行统一集中制卡,所以过程会长一些。如果选择换新号码的银行卡,当时就可以拿到,激活后立即就能使用了。
考虑换原号码的银行卡时间太长,又麻烦,我就选择换新卡,当时拿到,现场激活,很快就顺利完成。
看到银行工作人员收回旧卡,并剪掉旧卡一角的那一刻,我就在想:
一,这芯片卡为什么要有个有效期呢,而且必须是物理换卡?
二,每年每个银行客户换卡人数众多,如果一到期都采取这种旧卡收回减掉用新卡的方式处理,那一年算下来,换卡制作成本费用得有多大呀?这样做是不是太浪费了啊?
三、现在科技发达,系统先进,各个银行如果采取旧卡不收回销毁,而是再次激活银行卡的方式使用原卡,这样一来银行不仅节省大量财力和人工费用,也减少顾客来回跑银行的时间和精力,岂不是一举多得?
朋友们,你们觉得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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